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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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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财经法律法规及医院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不徇私情。
           1、建立健全财务科人员岗位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协作。
           2、办理会计业务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及时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决算)。
           3、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不符合财务开支标准和开支计划的要请示领导。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4、当好领导参谋,进行基本数字及财务指标分析,及时汇报业务收支、财产管理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和管理工作。
          5、医院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会计审核制单后,出纳付款结算,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主管部门和院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6、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避免呆账。
          7、财务科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防止浪费和积压。
          8、银行账号和支票不得出借给任何人。不得签发空白支票,领用支票要办理手续,支票领出不得转让他人,并在5天内交回注销。支票填错,不得涂改,应加盖作废章以示作废,丢失支票要立即向银行挂失。
          9、每月核对银行存款,并与月度财务报表同时完成,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差错及时查询,做到账账相符。
         10、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严禁挪用公款,或以长补短。出现差错应如实反映,经领导研究处理。
         11、当日收入的现金当日送交银行,编制日报表。收款收据存根及时复核,并签章。
         12、做好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报表等核算资料的整理、装订、会计档案保管及归档工作以及会计人员的交接均按财政部门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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